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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今日起就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高速到期后养护收费将首次入法
📋总体概括
交通运输部自9月7日起就《公路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0月7日。现行公路法自1998年施行已28年,本次修法首次明确高速公路收费期满后的养护资金筹集方式:到期后由政府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可继续收取通行费用于养护,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财政能保障的路段不再收费。此举填补了早期建成高速陆续到期后养护资金断档的制度空白,属打补丁式小切口修法。
⚡关键信息
- ▸交通运输部9月7日起公开征求《公路法(修正草案)》意见,截止10月7日,可通过网站、邮件、信件反馈。
- ▸现行公路法1998年1月1日施行至今28年,收费公路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公共财政发展公路的资金约束。
- ▸首次明确高速收费期满后由政府统一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收取通行费用于管理养护。
- ▸收费标准审批权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上调至省级人民政府,强化审批层级。
- ▸纳入市政管理养护及财政能够保障的路段不再收费,收费标准需省级政府审查批准。
🔥犀利点评
说白了就是把『永久收费』写进法律。当年修高速喊的是收费还贷、到期免费,如今眼看到期潮来临,法条先改——养护要钱可以理解,但到期后继续收费的边界在哪、收多少年、账目如何公开,草案只说『根据实际需要』,这个模糊空间足够大。政府统一管理若是真为养护,就该晒出成本账;否则公众有理由怀疑这是收费合理化的制度性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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