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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疑因幻听杀邻致2死1伤”案9月7日开庭,幸存者:精神分裂不是免死金牌
📋总体概括
山东聊城莘县一起故意杀人案将于9月7日开庭。2025年10月23日晚,被告人刘某某在邻居家举办奶奶十周年忌日宴期间与戏班主持人争执后持刀行凶,致幸存者刘现为一父一弟身亡,刘现为本人在内身中数刀受轻伤二级。被告人2014年曾因故意伤害获刑四年,本次被司法鉴定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受害方律师明确「可以从轻不等于应当从轻」,幸存者表示精神分裂不是免死金牌,请求判处死刑。
⚡关键信息
- ▸案件将于9月7日开庭,距案发近一年,幸存者刘现为父亲、弟弟双双遇害,本人身中数刀属轻伤二级。
- ▸案发于2025年10月23日晚8时许,被告在被害人家中办忌日宴、请戏班演出期间与主持人争执后持刀连续捅刺。
- ▸被告人2014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四年,系有暴力犯罪前科者。
- ▸司法鉴定认定被告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具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受害方律师主张限责可以从轻但不等于应当从轻。
- ▸幸存者刘现为核心诉求是法院判处被告死刑,认为精神疾病不应成为免死金牌。
🔥犀利点评
本案真正的痛点不是鉴定结论本身,而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在实践中几乎异化为自动减刑通道。一个2014年就持械伤人、判过四年的人,出狱后无人监管、无人收治,最终酿成2死1伤——精神病人的社会管控空白才是 systemic 责任所在。限责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法律本就留了裁量空间,这次开庭正是检验司法敢不敢对有前科的暴力限责者亮出牙齿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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