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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已有公募下发退薪制度,哪些情形适用退薪?
📋总体概括
公募基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退薪)制度加速落地,财联社独家获悉已有公募正式下发相关制度。该制度源于2025年5月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今年4月中基协《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触发条件包括KPI造假、履职不尽责、重大过失、重大风险事件及违规发薪等,退薪比例按事件影响程度确定。值得关注的是,离职和退休人员同样适用。业内人士强调机制仅限极端情形,需严防滥用。
⚡关键信息
- ▸已有公募正式下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多家公募正研究起草相关条款。
- ▸制度依据为2025年5月证监会《行动方案》与今年4月中基协《绩效考核管理指引》。
- ▸触发退薪的条件较严苛:KPI造假、履职不尽责、重大过失、重大风险事件等,比例按影响程度确定。
- ▸离职及退休人员同样适用,任职期间失当行为产生严重后果可追溯退薪。
- ▸业内强调退薪仅限极端情形,普通工作失误、阶段性KPI落后不启动,须严防滥用。
🔥犀利点评
退薪制度是公募薪酬改革从延期支付走向「能收回」的关键一步,离职退休也追,基本堵死了拿了钱就跑的漏洞,威慑力远大于字面条款。但要清醒:触发条件写得严苛,本身就意味着实际退薪案例会极少,象征意义大于实际追缴。真正管用的其实是配套的薪酬延期支付和跟投机制。制度落地只是开始,能不能不被公司内部人情稀释、不被滥用成整人工具,才是接下来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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