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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文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与互联网平台转接合作
📋总体概括
监管部门就证券基金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提供转接渠道合作下发新监管要求,明确建立事前评估机制和持续跟踪安排。该通报是《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细化落地,要求机构持续评估合作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协议履行情况。监管部门还将此类合作纳入日常监管关注事项,对高风险合作启动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将依法处置,标志着平台引流卖基金的模式进入强监管阶段。
⚡关键信息
- ▸监管下发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转接渠道合作
- ▸要求建立事前评估机制,并持续跟踪平台合规性、安全性和协议履行情况
- ▸该通报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细化要求
- ▸转接渠道合作被纳入日常监管关注事项,高风险类合作将启动现场检查程序
-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犀利点评
互联网平台给券商基金导流的躺赚生意终于被戴上紧箍咒。此前平台导流只管流量不管风险,合规责任全靠机构自觉,出事互相甩锅。这次把《办法》条款真正落到事前评估加持续跟踪、再加现场检查的组合拳,等于明确告诉机构:合作出了问题,平台和持牌机构一起追责。未来平台代销的牌照化、规范化是必然趋势,靠流量套利的灰色空间会加速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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