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8.0
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
📋总体概括
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核心是放开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的定价限制:省内合同价格须由供需双方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鼓励建立与电力供需、用户承受力、燃料成本挂钩的价格浮动机制,并明确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同时规范天然气管输服务,要求管网企业公平提供管输保障、支持协商一致的计划变更,禁止其借服务名义买卖或变相买卖天然气,为能源保供机制市场化定调。
⚡关键信息
- ▸发改委发布《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为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建立制度化规则
- ▸第二十四条明确省内合同价格由供需双方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各地不得强制签订固定价格
- ▸鼓励建立与电力市场供需、用户承受力、发电燃料成本关联的价格浮动机制以应对波动
- ▸第三十六条要求天然气管网企业公平可靠提供管输服务,支持协商一致的计划变更
- ▸管网企业不得以提供服务名义买卖或变相买卖天然气,划清管输与购销边界
🔥犀利点评
「不得强制固定价」这七个字分量不轻——过去保供长协名义上市场化,实则常被地方压成管制价格的马甲,煤价高企时电厂拿不到煤、发电即亏损的怪象根源就在这。让价格跟着燃料成本和供需浮动,是把保供成本显性化,倒逼用户侧真实反映承受力。管输企业禁买卖天然气则是堵住中间层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口子。方向正确,但地方执行会不会继续变相设上限,才是真正的考验。
📰 相关资讯(与本文相关的其他资讯)
本文由本站自动聚合,以下为原始来源:前往 36氪快讯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