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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新规落地!“资本实力”与“业务复杂度、风险外溢程度”挂钩
📋总体概括
9月11日证监会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这是该办法自2014年颁布、2017和2019年两次修改后的再度系统性更新。新办法共85条、7章,核心变化是将业务划分为基础类(境内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与交易类(做市交易、期货资产管理、衍生品交易),并按业务复杂度和风险外溢程度设置阶梯式注册资本门槛:经营两种基础类业务最低2亿元,经营一种交易类业务最低5亿元,经营两种及以上交易类业务最低10亿元。
⚡关键信息
- ▸证监会9月11日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系2014年颁布以来继2017、2019年后的再度调整
- ▸新办法共85条,分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公司治理等7章,涉及条款多、覆盖范围广
- ▸业务被划分为基础类与交易类两大类,重构设立、变更与业务准入条件
- ▸注册资本门槛阶梯化:设立经纪业务1亿元起步,两种基础类2亿元、一种交易类5亿元、两种及以上交易类10亿元
- ▸监管称修订旨在推动期货公司聚焦主责,强化全过程监管、公司治理、内控及对股东和实控人的监管
🔥犀利点评
这次修订的信号很直白:期货牌照的『万能时代』结束了。用资本实力给业务分层,本质是让想玩衍生品、做市这些高杠杆生意的公司先掏出真金白银——10亿门槛会把一大批小期货公司挡在交易类业务之外,行业整合和马太效应几乎注定加速。对头部是护城河,对尾部是倒逼退出,接下来中小期货公司的股东们该想想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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