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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一审被判敲诈勒索罪,二审改判无罪的理由

Bili-科技·2026/9/11 07:56:17🔗 原文

📋总体概括

吉林省长春市两起职业打假刑事案件出现反转:单人及组团知假买假者一审均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二审法院改判无罪,其中一案当事人还获得国家赔偿50余万元。法院核心裁判逻辑是:真实购买商品即拥有合法索赔权,依法举报、起诉维权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要挟手段。这两起判例为职业打假行为的刑事边界提供了重要参照,也提示公众应区分正当打假与借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

关键信息

  • 吉林长春两起职业打假案一审均定敲诈勒索罪,二审均改判无罪
  • 其中一案当事人获国家赔偿50余万元
  • 法院观点:真实购买有索赔权,依法举报起诉不构成要挟
  • 判决强调区分打假与假打,提示当事人勿盲目认罪认罚

🔥犀利点评

这两起无罪判决价值不小:把刑事敲诈的边界拉回常识——真金白银买了问题商品去索赔,怎么会是犯罪?但别急着欢呼职业打假从此免死金牌,刑事无罪不等于民事索赔全被支持,超出法律框架的漫天要价、捏造事实照样可能踩线。真正的信号是司法开始纠偏过去一刀切打压打假人的惯性,认罪认罚换轻判的老路子被戳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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